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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愁上白華眼茫茫,憂入斷腸心慌慌;

    掌中緊握不願放,昔日點滴蜜如糖。】

其實,這三十多年間,我身上承受了自認為很重的『情傷』,

彷彿一切都是早已註定好的。

倔強的個性加上家人的極力反對,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我,執意,愛上他。

愛上他,也沒什麼不好,只是要比別人更辛苦去維繫罷了!

自己的倔強與刁鑽的手段,

我花了七年,成功說服當初極力反對的家人。

但是,當自己說服了身邊所有人後,

我才發現這一切,真的是錯!

他,並不真愛我,

跟我在一起,不過是因為,『時間久了』。

倔強的個性,再度將自己說服『接受他』,

讓自己閉上雙眼,『接受他』,

並欣然接受身邊人的祝福,只為『接受他』。

三年後,

我依然背棄了自己的初衷,

睜開雙眼,離開他!


而這十年間,老天給我的懲罰是.......

三年的『眾叛親離』與『病魔纏身』。

問我『眾叛親離』與『病魔纏身』痛不痛?後不後悔?

嗯~~是真的很痛!但,卻絕不後悔!

畢竟,是我辜負他,不是他辜負我,

我讓身為大房長孫、品學兼優的他,蒙羞。

而這『蒙羞』,

是我給他的報復,就這麼簡單。


我是人,一個血肉之軀、情感豐富的活生生的人,

我要的很簡單,

『陪伴』,真心真意的『陪伴』!

『知心』,認真呵護的『知心』!

可是,他做不到,

他寧可對我以外的任何人做『陪伴』與『知心』。


1999年的9月20日,我為他做了一個百般難忍與難堪的病理檢驗,

當我雙手捧著滿滿鮮紅炙熱的血紅紗布團時,

他依然並不在我身邊『陪伴』與『知心』。

這是,我與他之間的引爆點,

我以我手上的血紅紗布起誓,

『不再眷戀、睜開雙眼』,我要他付出代價。

『蒙羞』,是我給他的報復!


事過又七年,時光依舊,人事已非,

一切又如何?

我給他的『蒙羞』,似乎轉眼雲煙,

我給自己的『倔強』,彷彿早有定律。

手中的血紅紗布在何處?

喉間的代價誓言為何物?

全都是『緊握不放的....蜜、如、糖』。

 

【人很在乎自己與旁人的感受,一時年輕氣盛、血氣方剛,

為的不過是一時之快。當有一日回頭望向自己雙手上,

在事後留下的,不過只是一波波餘漾未平的....眷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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