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愁上白華眼茫茫,憂入斷腸心慌慌;
掌中緊握不願放,昔日點滴蜜如糖。】
其實,這三十多年間,我身上承受了自認為很重的『情傷』,
彷彿一切都是早已註定好的。
倔強的個性加上家人的極力反對,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我,執意,愛上他。
愛上他,也沒什麼不好,只是要比別人更辛苦去維繫罷了!
自己的倔強與刁鑽的手段,
我花了七年,成功說服當初極力反對的家人。
但是,當自己說服了身邊所有人後,
我才發現這一切,真的是錯!
他,並不真愛我,
跟我在一起,不過是因為,『時間久了』。
倔強的個性,再度將自己說服『接受他』,
讓自己閉上雙眼,『接受他』,
並欣然接受身邊人的祝福,只為『接受他』。
三年後,
我依然背棄了自己的初衷,
睜開雙眼,離開他!
而這十年間,老天給我的懲罰是.......
三年的『眾叛親離』與『病魔纏身』。
問我『眾叛親離』與『病魔纏身』痛不痛?後不後悔?
嗯~~是真的很痛!但,卻絕不後悔!
畢竟,是我辜負他,不是他辜負我,
我讓身為大房長孫、品學兼優的他,蒙羞。
而這『蒙羞』,
是我給他的報復,就這麼簡單。
我是人,一個血肉之軀、情感豐富的活生生的人,
我要的很簡單,
『陪伴』,真心真意的『陪伴』!
『知心』,認真呵護的『知心』!
可是,他做不到,
他寧可對我以外的任何人做『陪伴』與『知心』。
1999年的9月20日,我為他做了一個百般難忍與難堪的病理檢驗,
當我雙手捧著滿滿鮮紅炙熱的血紅紗布團時,
他依然並不在我身邊『陪伴』與『知心』。
這是,我與他之間的引爆點,
我以我手上的血紅紗布起誓,
『不再眷戀、睜開雙眼』,我要他付出代價。
『蒙羞』,是我給他的報復!
事過又七年,時光依舊,人事已非,
一切又如何?
我給他的『蒙羞』,似乎轉眼雲煙,
我給自己的『倔強』,彷彿早有定律。
手中的血紅紗布在何處?
喉間的代價誓言為何物?
全都是『緊握不放的....蜜、如、糖』。
【人很在乎自己與旁人的感受,一時年輕氣盛、血氣方剛,
為的不過是一時之快。當有一日回頭望向自己雙手上,
在事後留下的,不過只是一波波餘漾未平的....眷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