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份!! 小孩電話投訴兒盟:我媽不把消費券給我
更新日期:2009/01/21 14:09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3600元消費券才剛發3天,該怎麼用?似乎出現了親子問題。
兒福聯盟最近接到了小朋友打電話投訴,說爸爸媽媽幫自己領了消費券,卻被爸媽拿走了。
小朋友捍衛自己的權益,不惜和爸媽槓上了。
消費券發放三天,還真的有人沒拿到。小朋友一臉無辜,消費券連看都沒看到,爸媽已經收起來啦!
有的小朋友摸摸鼻子,決定聽爸媽的話,有的小朋友可是大抗議。
兒福聯盟工作人員接起電話,電話那頭傳來小朋友稚嫩的聲音,小朋友打來不是求助輔導,
而是向兒盟質疑,「現在政府不是有發消費券,政府不是說每個人都有一份消費券,那為什麼我媽媽
不把我的消費券給我。」
電話那頭童言童語,抗議爸媽拿走自己的消費券,兒福聯盟短短三天,電話接不停。
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說,這樣的電話大概平均每一天會有四到五通。
被爸媽拿走消費券,小朋友覺得委屈,因為算一算,想買的東西還真不少。
王育敏說,「有孩子非常喜歡玩線上遊戲,他就想買遊戲點數,有孩子是羨慕大人有手機,因為現在手機
很便宜有促銷戰,他就想說消費券能不能給他,他想買手機。」
為了解決親子消費券糾紛,兒福聯盟還得登門拜訪,找來家長和小朋友坐下來好好溝通一番,然而算一算,
全台灣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口有五百三十一萬人,光是這些需要監護人保護的小小消費者,能花的總金額
就高達百億,錢該怎麼用,成了親子之間理財的大課題。(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蔡慧萱、王秋明)
元月二十二日在奇摩首頁上看到這個被歸納為新奇的新聞後,心裡真是百感交集、五味雜陳。
之前,聽過一位網友寫到一段話:『我們這一代是奉養父母的最後一代,被自己子女遺棄的第一代。』
唉,很悲傷的一句話,對吧?
隨後,我仔細研究這篇報導,老實說,還真想罵一句:『不知感恩的兔崽子!』
母親十月懷胎的辛苦、父親不畏風霜的拼命,只換來子女不明究裡的投訴與抱怨??
如果,撫養下一代的代價,就是這樣的話,難怪現在年輕人都不願生育。
前幾天,又看到一則新聞:『為了三千六的消費券,離家十年的兒子竟然返家,與父親相聚?』
這......這......消費券的魅力,真的大到無以言喻的地步啊!
不過是三千六,為何讓人不顧一切、前仆後繼?
再說到另一則新聞:『由於發放消費券,讓警方逮捕數名在逃通緝犯。』
天哪,我看,這些情況還真是馬總統當時所始料未及的部份。
不論如何,消費券確實達到了刺激消費的效果,也使不少家庭能夠過個稍微像樣的農曆年節,
想到這裡,我不禁立正站好、給馬總統一陣熱烈的鼓勵掌聲,而且感覺心頭溫暖、熱淚盈眶。
可是,說回到我PO出來的這一篇報導時,我又忍不住要翻桌子譙人。
我們每一個人都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在面對自己父母作法不甚理想時,能用『投訴』嗎?
俗話說:『家醜,不可外揚』,請問現代的新新人類們,大家都明白這句話的道理嗎?
我的意思並非不可對外張揚自己的事,而是大家在對外求援之前,可有先自己努力溝通過?
如果沒有,那麼你就沒有對外訴說的權利!
自己的家內事,為何要讓外人插手過問?
再加上『家家有本難唸的經』,老實說,兒福聯盟根本就像是難斷家務事的『清官』!
他們出面到投訴兒童的家裡去,到底能說什麼、給什麼意見呢?
對不起啊!我寫得難聽一些,兒盟的社工人員連那家人的狀況是什麼,都搞不清楚,還談什麼溝通?
莫名!
假如這一位投訴的兒童要用消費券買電動玩具、網路遊戲等等等的話,你覺得可以同意嗎?
假如這一位投訴的兒童要用消費券買參考書、字典等等等的話,你覺得不可以同意嗎?
看!連大家都懂的道理,兒童的父母會不懂嗎?
那兒盟社工人員去要幹嘛??
莫名,真是莫名到極點!
唉,也罷!不過是......新聞一則。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大家好自為之吧,希望大家上輩子都有燒好香、積洪福。
不然,哪天生出這樣吃裡扒外的孩子時,可真要從他出生那一天起,開始......『記帳』!
等他到了跟你會有金錢糾紛的年紀時,你才能拿得出『證據』來跟他......『對簿公堂』,以求自保!
唉......
【後記】
前天,在人間福報上還看則小報導:『根據研究,孩子要到二十二歲,方知父母恩惠。』
噢......二十二歲啊?
呵呵,勉為其難接受吧,不然哩?
總比養到四十歲,還來伸手討錢要好吧?
嗯......伸手討錢還好啦,就怕要不到錢,竟然惱羞成怒,殺母弒父!!
唉,三十年前的父母,多半存有一種『養兒防老』的觀念,我真羨慕啊!那一代的父母確實享受到了。
但是,輪自己當父母的時代來到後,卻又全部變天......
這、這、這該怎麼說才好?
嗯,肯定是自己上輩子沒燒好香,一切怨不得別人......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