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樣?我把場面弄大一點,幫你一次約一、二十個對象讓你挑,這樣你會不會比較不尷尬?」


        我百分之百相信老媽在鄰里之間的號召集結能力,這個時候要是還搞不清楚狀況跟她打哈哈、隨口馬虎應付的話,肯定會換來她付諸行動的下場。

        我知道我逃不過結婚生子、成家立業的人生必經之路,只是心中目前還放不下那份眷戀與執著。我還年輕,最起碼要為自己的夢想奮鬥一下吧?我不甘心就這樣簡單放棄,任人牽著鼻子隨處走..........人生是我的,不是嗎?

        如果連自己都沒有決定權,我不知道這還算什麼人生?


        我翻了翻眼,賊笑消遣道:「老媽,妳要是真這樣做,我一定跑給妳看!到時候可就不是尷尬不尷尬的事了。」

        「好小子!」她一揚眉,瞇起眼說:「竟敢搬出殺手鐧?!怎麼?才誇你長大變成熟而已,你就要做拋家棄母的事了?」話說至此,老媽突然露出哀怨表情繼續說:「枉費我對你期望那麼高,沒想到你卻讓我這麼失望,連娶妻生子這小小的希望都不給老媽我滿足,還說要接我一起去台北住,根本是哄我開心的............」

        「哇哇哇,老媽。」眼看這一發不可收拾的局面,我趕緊發聲制止:「妳也幫幫忙,我不過隨口說說,妳有必要這樣數落我嗎?」

        「當然有必要!」她抿嘴偷笑說:「萬一你真跑了,我怎麼辦?你爺爺奶奶在天之靈肯定不會放過我。」


        其實,這六年來我的確一直在學鴕鳥,做著把頭埋進沙裡的逃避舉動。但要問我是不是真會棄家不顧?這可就不能肯定了。說真的,老爸老媽對我向來很好..........如果能撇開傳宗接代這件事的話。


        我深吸一口氣,刻意大聲嘆息說:「爺爺奶奶已經不在了,我們是不是可以過自己的日子就好?」

        老媽也刻意加重語氣向我反問:「哪這麼簡單?」

        「那不然是怎麼個不簡單法?」我搔搔頭、蹙眉問。

        「你爺爺奶奶雖然離開了,但你那四位姑姑可是一個一個虎視眈眈巴望著我們這一房斷了潘家的香火。」

        「嘖。」我的眉頭皺得更緊了:「那就讓她們魚蚌相爭去,我倒要看看誰是最後得利的漁翁。」

        老媽瞅了我一眼,頗有責怪我不懂事的意味。她緩緩搖頭說:「事情並非像你說得那麼簡單,臭兒子。除了她們會爭你爺爺奶奶早就過繼給你的遺產之外,可能還會做出其他不利我們家的事。」

        「比方說..........」我挑了挑眉,問的很是不屑。

        「.............」老媽沒說話,盯看我五秒鐘後起身往廚房走去。


        我剛才的問話方式是不是稍欠深思熟慮?或者我忽略了什麼重點?老媽的眼底洩漏了她的心情...........使我看見憂慮、擔心與不安。


        我隨後跟進廚房,從她身側取過保溫杯,接續著沖泡飲品的動作,低聲問:「是不是有什麼我不知道的事?」

        老媽淡然一笑說:「你不知道的事太多了。」

        「為什麼不讓我知道?」我立刻停下手中動作,抬頭追問。

        老媽揚手捏著肩膀、轉了轉頸項,無奈道:「以前是因為你還小,沒必要讓你知道;再來是因為你要讀書,不想讓你知道;最後是因為你不常在家,根本沒機會說到。」她垂下了眼簾,拿回保溫杯用調羹攪拌繼續說:「最重要的還是受了你向來不會問東問西、多管他人閒事個性的影響.........這倒是跟你爸一個樣兒。」


        我利用談話空檔走到老媽身後,在她肩頸上的肩中俞、肩外俞、曲垣、秉風四個穴道施力按壓,暫時幫助她紓緩不舒服。

        不過,老媽說的是事實,我承認!以前林子欽也常嘀咕我沒有好奇心。

        我的個性並非萬事不關心,而是我很不喜歡被人問東問西、管這管那。我不會對別人做的事,百分之百都是我十分不喜歡被對待的事。

        或許吧,一種投射心理造成我一直以來的個性──不是主動接近讓我知道的事,我一概不去多做接觸。相同的,當我提問遭拒後,也決不勉強對方、讓對方面有難色。

        可以給我知道的,我不用問就能知道;不該我知道的,就算問破了嘴也問不出所以然。徒增彼此困擾,何必?


        她拍拍我的手表示謝意。我走回櫥櫃前,拿出第二個杯子,無奈苦笑說:「現在妳可以讓我知道啊。」

        老媽掀動嘴唇,欲言又止。她考慮再三,最後還是搖頭不語。

        「媽──」我拉長尾音叫喚:「我是不喜歡多管閒事,可我從來沒說我不管事。該給我知道的,我躲得了一時,躲不了一世。」

        「...............」她想了想,長嘆一聲說:「唉──就是知道你躲不了一世,才會逼你做你一直都抗拒的事啊,兒子。而且,跟你說那麼多,我很擔心你跟你老爸一樣...........」老媽故意停頓,意有所指看著我。


        所以言下之意是什麼?我做了什麼跟老爸一樣的事嗎?

        難不成.............

 

        「難道這就是老爸選擇做遠洋船員的原因?」我沉聲問。

        老媽臉上表情頓時凝重,嚴肅回道:「一開始你爸也跟你一樣,為了逃避第三代獨子身分的壓力而決定從事跑船行業。成了家、生下你,他曾動過要在陸地上找工作的念頭,想多照顧家庭、陪伴家人。只是當發現家族裡慢慢產生了一些他無法料想的變化後,他就打消念頭繼續跑船,說是要多賺些錢給我們母子倆過舒服日子。好不容易熬到前年你當兵,他才又重新考慮打算接下陸地船務的工作。可惜,爺爺奶奶相繼去世讓遺囑內容正式浮出抬面,隨之而來你四個姑姑表態爭吵的問題,讓你爸爸第三次選擇大海的懷抱。」老媽苦笑一聲繼續說:「總而言之,我連大海都比不上。」

        「老媽──妳這樣說會不會偏頗了些?我敢說老爸他絕對不是不愛妳。」連忙勸慰口出負面言語的老媽,我不希望她有這種想法。

        「還用你說?臭兒子。」她沒好氣回嗆:「我要是不懂你爸的心,你早就沒媽了。這種家庭問題,再加上這種遇到事情只會自己躲老遠的丈夫,天底下有幾個女人受得住?」


        面對老媽難得一見的抱怨,我腦中唯一能聯想到的是.......我這些年的行徑竟然跟老爸的過去十分雷同!

        一開始為了逃避眼前無法可解的暗戀情節,選擇用報考北部學校來遠離家庭。結果,原本的問題非但沒有獲得解決,反又必須面對另一個更難解的完婚課題...........因此服完兵役後,我再次決定落腳台北,打算再次閃躲問題。

        如今我長年對家族不聞不問的結果,竟是要接手涉入更多的紛爭.........

        這、這、這........怎麼會這樣?我好像在迷宮裡打轉一般,光陰虛擲、問題仍在。

        我以為無解的問題可以暫時擱下不管,時間過了,或許問題就不再是問題。難道不是這樣?我印象裡人在孩提時代所遇到的問題,到了成年以後就多半不再是問題,這不正是因為過了需要面對問題時間點的緣故嗎?

        天哪,難道我又錯了?

        不過仔細想想,老爸的作法似乎比我高招。以船為家、四海漂流,任誰也找不到。就算真發生什麼事,也是遠水救不了近火。不管是不負責任也好、束手無策也罷,老爸在完成了階段性任務後,將所有一切交由老媽這位賢內助去打理,自己美其名為了讓妻與子能有更好的生活品質而不辭辛勞長年在外工作。

        一方面逃避得漂亮;另一方面造就優渥的生活,最重要的是老爸已經完成任務、卸下這一輩子的重擔。如果體力許可,他絕對擁有繼續在海上度日的權力,家族裡再也沒人能使喚他、勉強他。

        然而接下去的是...............

 

        God damn it!

 
        老媽看了我陰晴不定的臉色,忍不住笑說:「兒子,你一定在心裡罵髒話對不對?」

        我悶哼一聲,拒絕對此做任何回應。

        她面有不捨,柔柔說:「沒辦法囉,畢竟你也逍遙了二十幾年,該跟你老爸交接了。」

        「..............................」我默不作聲,用眼神提出抗議。

        老媽嘆口氣繼續說:「其實我很不願意讓你碰觸這部份的事。我年輕時以為我有能力可以終結潘家連續幾代的獨子現象和遺產紛爭,可惜我把事情想得太單純。我不但沒解決獨子現象,反而還製造了更慘的單傳。」老媽聳聳肩,無奈道:「沒想到有志者、事竟成這句話,並不適用於所有的狀況啊!」

        「老爸當初有爺爺奶奶逼迫,但我相信妳跟老爸不會那樣對我。」我仍不放棄做垂死掙扎。

        老媽搖頭,說得非常緩慢低沈:「我和你爸不會逼你.....................」

 

        『嘩──當真?』我真是幾乎喜極而泣呀!

 

        我猶豫著要不要開口給個讚嘆,老媽像是抓準了時間一般,表情誠懇接下去說:「我們只會求你。」

        「..........................」瞠目結舌,我說不出話。

 

        這句話比任何用詞都還難反擊。俗話說:伸手不打笑臉人,我如何能對有求於我的人翻臉?


        「為什麼?」我搔頭發急問:「我自動放棄遺產可以嗎?我還年輕,我有賺錢謀生的能力,我壓根不認為我需要靠遺產過活。」

        老媽垂下眼,啜飲著杯中香氣滿溢的咖啡後,低沈說:「那就是要分家了,兒子。這是你爺爺的遺囑,有法律效用的管束,不是你要怎樣就怎樣的。」


        講到法律二字,讓我忽然之間想起許宛菁。如果沒記錯,簽約那天好像聽見江承豪和她們有提到她是法律高材生什麼的話題。

        要真是如此,那麼或許可以利用一下她的專業,省得我自己去傷腦筋分析遺囑內容。


        「再說了,人活在世上,沒道理要把屬於自己的東西往外推,尤其是跟金錢扯得上關係的東西。」老媽挑動著眉毛,話中極盡現實諷刺:「想在人生路上走得稱心,手握優渥錢財這一點是不可或缺的重要關鍵。你想想,愛情與麵包的爭議話題,到底哪一方會勝出?」


        麵包,是人的基本生理需求,沒有麵包就活不下去;愛情,是人的精神食糧,沒有愛情可能會活得沒有重心。

        到底孰重孰輕?

        廢話!!不是兩難嗎?我不可能一輩子像個工作機器只為麵包奔波,更不可能餐風露宿只為追尋愛情!天底下哪個女人會願意跟我餓著肚子、衣衫襤褸坐在夕陽下談情說愛、你儂我儂?

        廢話、廢話!


        老媽看我不出聲,自顧自的繼續說:「講真的,要不是看在你爸爸跟潘家一直讓我生活無慮的份上,也許我根本不會久留,即便我是你的母親。兒子,你懂了嗎?在生活條件還算不錯的前提下,女人能夠靠幻想去自我滿足對愛情的渴望。萬一情況相反或兩者都不具備時,你別想叫現代女人乖乖認命待在你身邊。笑話,她又不是非靠你不可。」

         「...............」我瞪著老媽看,冷笑道:「所以意思是說,有錢不但能使鬼推磨,還能對女人呼風喚雨、揮之則來、趨之則去?」

        老媽抬手挖了挖耳朵,似笑非笑回道:「怎麼說得這麼白?難聽死了,兒子。你說話要學著婉轉一點,這麼直接很傷人的。我的意思是,有錢不但能使鬼推磨,你想叫人推磨也行,而且或許是任何人。」

        「喔,是是。」我故意笑得虛偽說:「那我要四個姑姑離我遠一點也可以嗎?」

        「可以啊。」老媽的假笑令我作嘔:「那你要在二十七歲以前完婚、三十歲以前生子。接著立好你的遺囑、過繼財產之後,你就無事一身輕,沒有利用價值了。到那時,別說四個姑姑,我看連整個跟潘家有關係的人,都會懶得理你,甚至離你遠遠的。」

        「噢──」我發出呻吟,扒搔著發麻的頭皮抗議說:「爺爺瘋了嗎?三十歲對那個年代可能適合,但他有沒有想過時代會變啊?現在三十歲沒結婚的人多得是。」

        「我可管不了那麼多,要不你自己去墳墓跟他睡一覺、敘敘舊。」



 

《未完待續》

 

 

前往〈Chapter 35〉→http://habit984.pixnet.net/blog/post/36353792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Habi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