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之間很奇怪,

『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層紗。』

這到底是誰訂下的規矩?

如果是男方先伸手,女方有絕對的拒絕權,因為『男女授受不親』;

如果是女方伸出手,男方若是不領情,肯定會被說成『不解風情』。

怪哉!

上天對祂創造出來的人,訂定了很多規定,

很多事情都被設有『只可遠觀,不可褻玩焉』的約束。

心裡想要,祂只讓你看;

給你看到但卻不給你碰;

讓你碰到但又把對方的心收走。

儘管上天如此折磨祂一手創造出來的人,希望人能從折磨中有所領會,

但顯然祂失敗了,

因為紅塵中的痴傻一直都是不減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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